一、判刑算上拘留时间么
当某个人被定罪并判处刑罚之后,其在监禁或拘留期间所耗费的岁月实际上是被计入刑期之内。
具体而言,下列各类刑罚在拘留期间的长度均会被相应比例地计算在刑期里:
第一种情况是,对于那些被处以管制刑的人来说,刑期将自该判决开始执行的那一天起计算;
而如果此前已在监狱中拘禁了一段时日,那么这段时期将会被视为刑期的一部分进行折减,一天的拘押将被折抵为刑期的两天。
对此类犯人,应当注意的是:
管制刑期间的计算方法是按照从执行那天起计算,如果是在执行判决之前进行的狱中逗留或者羁押,这部分时间将会被折合成刑期中一天的时间。
其次,对于那些被定为拘役刑的罪犯,他们所服的刑期同样也是从判决执行日期开始起算。
在执行前进行的狱中逗留期间,每一天也将被折合成刑期中同一天的时间。
再次重申一次,拘役刑期的计算是从执行判决那一日期之起便立即生效的。
与此同时,必须意识到:
如果是在执行判决之前就已经被送进监狱,那么在这期间所度过的日子将会被折合成刑期中相同数量的天数。
最后,对于被判定须承受有期徒刑刑罚的罪犯们来说,他们服刑期间的长短从道义上讲,仍然需要从判决执行日期开始计时。
在此前提下,即使事发之时仍处于拘禁之中,这段时间也会被折合成刑期中相等数量的天数来进行计算。
同样需要强调的是,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方式是从判决正式执行之日开始计算,对于判处后仍然被关押在狱中的囚犯,这期间所度过的日子同样会被计算在内,一天的关押将等价于刑期的一天。《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拘留时间算刑期吗
1、拘留时间算是刑期。按照《刑法》的有关规定,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判刑后,判刑前先行羁押的,羁押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
2、但是,不同刑罚折抵的刑期也不一样。根据《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3、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4、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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