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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保全物要收钱吗

发布时间:  浏览: 397 次  来源:网络

随着社会不断向前发展,法律的条文也越来越规范和全面,现在法律不仅仅是用于诉讼中,诉讼前与诉讼后法律都有着深远的影响,比如在诉讼前申请财产保全,保障诉讼后合法权益划分,那么在相关法律中,变更保全物要收钱吗?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变更保全物要不要收钱

当事人可以通过提供等值担保物来变更保全财产。因为是等值担保物变更,一般不需要。

相关法律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六十七条 财产保全的被保全人提供其他等值担保财产且有利于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保全标的物为被保全人提供的担保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保全人应当及时申请解除保全:

(一)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二)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仲裁申请、准许撤回仲裁申请或者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

(三)仲裁申请或者请求被仲裁裁决驳回的;

(四)其他人民法院对起诉不予受理、准许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

(五)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其他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驳回的;

(六)申请保全人应当申请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收到解除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裁定解除保全;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裁定解除保全。

申请保全人未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解除保全,应当赔偿被保全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以上就是我国和财产保全有关的法律法规之中,对于变更保全物是否要收钱这一问题的相关法律规定了,如果对于变更保全物的收费问题仍然还有想要了解的内容,建议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或者去相关法律部门进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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