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人被拘留还要赔钱吗
在此需明确指出的是,尽管涉及到斗殴行为者可能已经遭受过拘留相关处罚,但这并不意味着其无需负担必须给予的赔偿责任。
其次,拘留作为行政制裁的其中一项手段,而赔偿则是对侵权方在案件中为受害方带来伤害所产生的民事赔偿义务,两者之间的关系纯粹属于不同的法律责任,应各自负起相应的职责。
信奉依法治国原则,因此针对斗殴行为的行政处罚措施如下所述:
若造成受害方轻伤程度,通常将执行五天至十天的拘留惩戒,并且附带处以二百元至五百元的罚金;
倘若情节较为轻微,那么可能只需执行最多为五天的拘留量刑或者不高于五百元的罚金处罚。
然而针对群体性的斗殴活动,以及对残疾人员、孕产妇等特殊人群实施斗殴的行为,则往往会处以十天至十五天的拘留惩罚,同时还要附加五百元至一千元的罚款额度。《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 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 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 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被打还手也要拘留吗
人被打还手一般是要拘留的。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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