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嫖娼关3天有案底吗
1.关于嫖娼拘留,这其实是一种行政处罚行为,而并非刑事犯罪,因此只有当法院依法作出判刑决定之后,才有可能产生案底记录。
然而,如果被处罚的主体是未成年女性,那么情况就不同了。
在此,需特别说明一点,即使发生了嫖娼拘留事件,也并不代表一定会留下案底。
然而,这段经历将会被妥善地保存在当地公安部门的档案室内。
若在未来需要填写无犯罪记录方面的文件时,这段经历将会被明确标明出来。
2.那么,何为案底呢?它实际上指的是公安部门或司法机关对违法犯罪人员依法进行处罚后,所保存下来的相关案件卷宗。
对于嫖娼这类行为来说,其严重程度还未达到刑事犯罪的标准,仅属于违反《治安行政管理条例》的范畴,因此并不算作是刑事犯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有的行政拘留行为都应受到相应处理,若公安机关已经向当事人发出《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那便意味着已经有了案底记录。
然而需澄清的是,这种处罚情况是不会被记入个人档案中的,而是只会存放在公安部门的档案室内,仅供参考之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卖淫嫖娼有案底吗
所谓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
也就是说,行为人只有被法院最终判决为有罪,这个档案记录,才能称之为案底。
治安拘留,属于行政处罚,不能算案底。当然,这个档案也长期保存,不能任意销毁。《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嫖娼关3天有案底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