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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

发布时间:  浏览: 91 次  来源:网络

一、关于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

关于借款合同,请您了解以下几点:

1.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从贷款方给予借款时即刻生效啦!

2.法律严禁高利贷现象,借款的利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规。

3.如果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就当没收啦。

若借款合同对利息表述含糊不清,而且无法通过补充协议确认的话,我们可以参考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来计算。

特别提醒,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是无息的哦!

您可能关心的另一点:

只有借据而缺少付款凭证该怎么办?

首先,您完全可以用借据提起诉讼。

但是,如果对方提出质疑呢?按照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法院可能需要您亲自到场,详细说明款项的交付过程及其他细节,以便法院更好地裁断事实真相。

在此提醒大家,大额借款最好选择银行转账方式进行支付。

再说说同时设定了借款利息与违约金的情况吧。

依照现行规定,如果两者的总和超过年利率24%,超出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

此外,即使对方未能举证抗辩,法院也会自动进行审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二、民间借贷利息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民间借贷的利息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是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息属于高利贷,超过部分不受法律的保护,债务人可以对这一部分利息拒绝偿还。《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关于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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