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钱不还算不算诈骗
对于借款却迟迟不予归还者来说,其行为本身未必就意味着构成了欺诈罪。
通常情况下,该类犯罪是以非法占有他人的财务为主要目的,且往往运用各种手段如刻意隐瞒或虚构事实信息,致使受害人身陷误区,从而在不知不觉中将个人财产交付给对方。
然而,当贷款人在向借款人提供借款之前,已经背负沉重债务,并在此基础上有意隐瞒或虚假声称自身具有偿债能力之时;
或者贷款人在借款过程中故意对出借人隐瞒或虚报借款的实际用途,获取资金后并非用于合法领域或者肆意挥霍,甚至只是抽离少量资金用于原本计划的正当事项,而大部分则为妄图消费而消耗殆尽,那么这便足以导致借款无法及时收回。
此外,如果贷款人在借得款项后未能按预定的期限和方式进行偿还,或者在眼看借款无法按期归还之际,借款人并未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反而抱持轻率乃至不负责任的态度逃避问题,或是在借款初期便用假的身份信息、虚造的地址信息以掩盖其真实身份、规避还款义务,亦或者在得到借款之后更改通讯方式,变更居所地,隐蔽踪迹等等,那么即便双方之间有明确的借贷协议存在,也不能排除借款方有涉嫌借贷型欺诈之嫌的可能性。
因此,当您面临借款人借钱不还的情况,应谨慎分析具体背景与事实,判断这种现象是否已达到了可被认定为欺诈的程度,同时也不必过于担心,可以考虑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如向相关部门申请民事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追回积欠的债务。《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借钱不还能构成诈骗吗
借钱不还的,不一定会构成诈骗。如果借款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对方出借钱财的才会构成诈骗,而且如果诈骗的数额较大的,还会构成诈骗罪。
如果借款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或者没有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债权人钱财的,是不会构成诈骗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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