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拘留期满出来的流程
依照法律程序,从拘留所走出回归自由生活的过程需经过如下几个环节:
首先,拘留期限届满之日,拘留所应当按照预定时间释放被拘留者。
其次,释放之际,拘留所需向每位被拘留者开具释放证书,并详细告知其在特定时期内,必须凭借此释放证明书前往原户籍所在区域的公安局派出所办理相应户籍登记等相关手续。
最后,如若涉及到代管款物问题,拘留所须将所有财物如数奉还至被拘留人手中。
罪犯在获得释放之后,监狱方面仍需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改造效果的跟踪考察。
参照现有的司法实践,刑满释放人员的改造质量追踪考察周期一般为三至五年不等。
具体而言,原属于普通刑事犯罪的考察周期为三年;
而对于那些曾对国家安全造成威胁的服刑人员以及重大刑事案件的罪犯来说,他们的考察周期则为五年之久。《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 第四十一条 罪犯服刑期满,看守所应当按期释放,发给刑满释放证明书,并告知其在规定期限内,持刑满释放证明书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登记手续;有代管钱物的,看守所应当如数发还。刑满释放人员患有重病的,看守所应当通知其家属接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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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拘留期满会通知家属吗
1、不会。拘留期间,拘留所不再通知被拘留人家属。
2、这是因为在拘留时已经通知了拘留期限,因此,拘留期满后,就不再通知了。家属可以在拘留期满早上八点后接人。
3、拘留时间是以天为计算单位的,可以自己算着日期去接。《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拘留期满出来的流程”,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