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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欠钱不还怎么搞他

发布时间:  浏览: 102 次  来源:网络

一、朋友欠钱不还怎么搞他

对于朋友未能按时偿还借款的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手段以帮助您追回相应款项:

首先是协商解决的途径。

若您的朋友未能如约偿还其所欠债务,您可在双方约定的还款截止日期后与他进行平等和谐的协商,尝试达成分期付款或其他形式的还款协议。

这种方式相对较为便捷,但需要注意的是并未具备法律上的强制执行效力。

其次,如果通过协商仍然无法就还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且您无法从债务人处获取到应有的偿还款项,您便有权以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即通过司法途径司法诉讼方式解决问题。

在这个过程中,您需要准备好相关证件(包括身份证)、书写详细明确的起诉状以及准备好相关的证据资料(例如借据)。

待法院审理判决后,假如债务人在法院的判决书中所规定的履行期限到期之后依旧未将欠款归还给您,那么您就可以依法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界满之日起两年内向作出判决的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以收回欠款。

这是最为严谨且具备执行力的方式,尽管可能会耗费较多的时间和精力。

另外,债权人也可以选择申请支付令的途径来催促还款。

且当申请支付令的成本低于司法诉讼时,但也需留意其在发出后可能出现的失效情况,继而需要转变为适用司法诉讼程序。《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二、朋友欠钱跑了怎么处理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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