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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费多久退还

发布时间:  浏览: 830 次  来源:网络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时候,是需要提供担保的,提供的担保一般按保财产价值的百分之三十收取,如果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那么财产保全费多久退还?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财产保全费什么时候退还

依据财产保全司法解释的规定,申请财产保全的担保费用,一般是要在案件终结或者解除保全措施后,没有保全错误的情况下退还的。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保全人应当及时申请解除保全:

(一)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二)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仲裁申请、准许撤回仲裁申请或者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

(三)仲裁申请或者请求被仲裁裁决驳回的;

(四)其他人民法院对起诉不予受理、准许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

(五)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其他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驳回的;

(六)申请保全人应当申请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收到解除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裁定解除保全;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裁定解除保全。

申请保全人未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解除保全,应当赔偿被保全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被保全人申请解除保全,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间内裁定解除保全。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财产保全费什么时候退还”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财产保全司法解释的规定,申请财产保全的担保费用,一般是要在案件终结或者解除保全措施后,没有保全错误的情况下退还的。欢迎到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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