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案件中能涉及刑法吗
在实践中,若发现当事人间存在恶意串通行为,意图借助于诉讼或调解等途径,侵权他方合法权益者,人民法院有权予以坚决驳斥与取缔,并依据情节严重程度,依法处以罚款乃至短期拘役处罚;
若是情节更加恶劣,已经触犯刑法,构成刑责的,则需严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过程中,如果经查实当事人本无民事诉讼之需求,而是出于伪造事实或者制造纠纷的目的,参与了虚假民事诉讼活动,但实际情节尚未达到犯罪标准的,人民法院也应针对该种行为做出惩罚性行政处理决定,如对当事人采取罚款和短期拘役措施,以示威严;
而对于构成犯罪的情形,由于涉及到虚假诉讼罪这一法律概念,相关当事人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二、民事案件二审多长时间开庭
1、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2、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上诉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3、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4、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剩剥夺。《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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