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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人算聚众斗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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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几个人算聚众斗殴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聚众斗殴案件,要求参与对决的双方都具有相互侵犯的意图,并且他们在冲突过程中的人数一方需达到三人或以上,而另一方则不足三人。

在此情况下,若人数超过三人的一方被视为实施了聚众斗殴的犯罪行为;

反之,倘若另一方虽然人数较少(低于三人),但存在组织和指挥众多人员参与斗殴的行为举止,那么该方仍可能被判定犯有聚众斗殴罪;

然而,如果缺乏上述任何一种因素,那么就无法将其作为聚众斗殴罪来进行追究。

这时,如果这部分人员构成其他形式的犯罪行为,则应根据具体的事实依据,来确定是否应归责于其他相关罪名。

由此可见,无论哪一方的人数是否达到三人或以上,在打架事件发生过程中,只要存在对峙双方且一方的人员数量达到了三人或以上的情形,就应该被视为是处于“聚众斗殴”的状态。《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二、几个人算聚众斗殴罪

1、"聚众",一般是指人数众多,至少不得少于3人斗殴,主要是指的采用暴力相互搏斗,但使用暴力的方式各有所别。聚众斗殴多表现为流氓团伙之间互相殴斗,少则几人、十几人,多则几十人,上百人。

2、但实践操作中很多要求双方均有互殴的故意,斗殴时一方达三人以上,一方不到三人的,对达三人以上的一方可以认定为聚众斗殴,对不到三人的一方,如果有聚众行为的,也可以聚众斗殴罪论处,如果没有聚众行为的,不以聚众斗殴罪论处,构成其他罪的,以其他罪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几个人算聚众斗殴”,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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