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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上的金额打印可以吗

发布时间:  浏览: 90 次  来源:网络

一、借条上的金额打印可以吗

在实务操作中,借贷双方在达成协议时,无论是选择打印出借条或亲手书写借条,都不会对借据的法律效力造成任何不利影响。

然而,我们仍然需要特别关注如何选择适当的方式来打印借条。

具体来说,以下几点需要额外斟酌:

首先,对于借款金额这一关键信息,无论是大写还是小写,都应当保持严谨规范的书写形式;

其次,关于借款期限和还款时间,亦应准确详实地进行标注,同时,日期的写作也要以规范化的字体呈现;

再者,若有必要约定利息,务必明确该利息系按年计算抑或是按月計算;

最后,完成打印后的借条,应该尽量避免空白过多,以免他人恶意添加非法定事项。《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借条上的担保人有担保时效吗

有。借条上的担保人有担保时效,要依据担保方式而定,如果担保物权担保的,没有具体担保时效,如果保证人保证,有担保时效。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借条上的担保人有没有担保时效,要依据担保方式而定。担保物权担保的,主债权有效,担保就有效。如果保证担保,没有约定时效的,保证期间是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后6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借条上的金额打印可以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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