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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寻衅滋事的条件

发布时间:  浏览: 25 次  来源:网络

一、构成寻衅滋事的条件

寻衅滋事罪成立需要符合如下几个严苛规定:

其一,行为人无故施以殴击他人且恶劣程度达到严重地步;

其二,行为人对他人进行无理追求、围追堵截、羞辱谩骂和恐吓他人且情节极其严重;

其三,行为人有强行夺取或任意毁坏以及非法占有公共财产,情节极为严重之行径;

再者,行为人行径恶劣,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并造成混乱局面。

寻衅滋事罪特指具有肆意挑衅性行为之人,将挑衅演变为随意殴打他人、骚扰民众或者任意损毁、占有公私财产等攻击行为,以及在公共场所煽风点火制造混乱,进而导致社会秩序遭受严重破坏。

在对寻衅滋事罪作出裁决时,以上四个要素均必须满足方可确定是否构成罪名。

兹将寻衅滋事罪定义为被告人实施任意挑衅行为,肆意使用暴力攻击、挑拨离间等手段策动他人,甚至任意毁坏、占有所属公共财产等违法犯罪行为,纵使在公共场所制造混乱场面,导致整个社会秩序受到了极度严重的破坏,这样的情节便可以认定为寻衅滋事罪。【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构成寻衅滋事的行为有哪些

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行为: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以及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构成寻衅滋事的条件”,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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