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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决前故意怀孕可以缓刑吗

发布时间:  浏览: 76 次  来源:网络

一、在判决前故意怀孕可以缓刑吗

关于在此问题上,实际上存在一项明确的法律规定-对于那些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具备特定犯罪情节轻微、再犯风险小等多个重要条件的罪犯,是有可能获得缓刑的宽大处理的;

尤其是当这个人还是孕妇的话,法律更是会直接向她(他)宣布缓刑。

这一政策的出发点在于保护母亲及胎儿的健康与安全,彰显出我们对于生命的需要注意的是,缓刑并不是无条件实现的。

缓刑的使用必须满足以下几个重要条件:

首先,需要犯罪情节相对较轻;

其次,罪犯要有明显的反省和悔罪意识;

再次,不能有再犯同类或其他罪行的风险;

最后,宣告缓刑后不会导致所在社区的不良影响或损失。

为此,我们设置了不同种类的刑罚来规范罪犯的行为,确保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缓刑人员有两大类型的考验期:

一类是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实际执行期限至少要达到两个月;

另一类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其考核期限需要在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最少不得少于一年。

这是从保障缓刑制度有效实施的角度提出的,同时也突出显示了我们对司法公正的高度重视。

另外,关于缓刑考验期的开始日期,也是有明确规定的。

通常来说,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便是缓刑考验期的起点。

在这段期间内,我们将监测罪犯的表现,以决定是否需要对原判决进行执行。

如果罪犯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那么就会失去缓刑资格,并对其实行刑罚。

总而言之,无论何时何地,违法必究始终是我们的原则,维护司法公正也是我们的执着追求。《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在判决前故意怀孕可以缓刑吗

开庭前怀孕了可以判缓刑。

法律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没有再犯危险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怀孕的妇女,应当宣告缓刑。

缓刑的适用条件有: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拘役可以监外执行的情形有: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缓刑考验期有两种:

1、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得少于两个月;

2、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的期限有:

1、缓刑考验期的长短以原判刑期长短为依据,可以和原判刑期时间相等;也可以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但有封顶,最长不超过原判刑期一倍;

2、缓刑考验期也不能短于原判刑期,这样不利于充分发挥缓刑的作用;

3、缓刑考验期,说明对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并非免除刑事处罚,是否不执行刑事处罚,取决于犯罪分子在考验期的表现,如果表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执行原判决的规定,撤销缓刑,执行刑罚;

4、缓刑考验期间的时间起算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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