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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结婚证贷款属于共同债务吗

发布时间:  浏览: 83 次  来源:网络

一、用结婚证贷款属于共同债务吗

在正常情况下,仅凭结婚证书无法直接进行贷款办理,然而当夫妇共同提出贷款请求时则必须向银行或贷款机构出示各自的结婚证书。

这类贷款被视为夫妻的共同债务,因此需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同时也允许夫妻二人以其共同所有之财物进行偿还。

当涉及到贷款申请环节时,银行或贷款机构通常会请求借款人提交结婚证书或者其他与个人婚姻及家庭状况有关的有效证明文件来加以核实。

在此特殊情况下,若借款人试图单独凭借结婚证书提出贷款申请,那么银行或贷款机构极有可能回绝此项申请,原因在于这并不符合贷款的最低准入标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用结婚证贷款没还清能起诉离婚吗

贷款没还清能起诉离婚,如果这笔贷款是因为夫妻共同生活而所承担的债务,那么就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进行偿还共同财产,如果偿还不清或者是财产已经各自分割了,那么双方可以协议来把这笔钱偿还清楚,但是银行的这些贷款肯定是需要进行偿还的。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只要感情破裂即可离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用结婚证贷款属于共同债务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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