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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认定职业放贷人

发布时间:  浏览: 95 次  来源:网络

一、怎样认定职业放贷人

1.以过去国内三年内累积接受并结案数量作为衡量标准,若有同一位原告或者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原告在原本级别的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纠纷中涉及了至少20起以上关于民间借贷的案件;

或是在同一个中级人民法院及其所管辖的各个基层人民法院处理的民事纠纷中涉及了至少30起以上涉及民间借贷的案件。

2.在特定的一年之内,如果某位原告或者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原告在原先级别的基层人民法院处置的民事纠纷中参与了至少10起以上关于民间借贷的案件;

亦或者是在同一个中级人民法院及其所管辖的各个基层人民法院处理的民事纠纷中涉及了至少15起以上涉及民间借贷的案件。

3.同样在特定的一年之内,如果某位原告或者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原告在同一个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其所管辖的各个基层人民法院处理的涉及民间借贷的民事纠纷中参与了超过5起以上的案例,而且这些案例中的累计资金总额已经高达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又或者是涉及民间借贷的案例数目超过3起,并且这些案例中的累计资金总额已经高过了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怎样认定诈骗罪是否成立

符合以下要件的,认定诈骗罪成立:

(一)主观要件:在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同时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二)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怎样认定职业放贷人”,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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