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抗诉不支持,又该怎么伸冤?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必须在收到检察监督请求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发起该请求的当事人给出明确的反馈。
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可审查对方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如有违规情况则有权向检察院内部的检务督察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
通常情况下,如果检察院方面拒绝了申诉人的抗诉请求,那么申诉人可以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后,尝试向其本地区或者上一级别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部门再次提出申诉,申请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生效后抗诉”)。
2.从实际操作的角度上看,检察机关往往需要经过公诉部门的系统性研究以及检委会的审议批准,才能做出不支持抗诉请求的决定。
相较之下,检察院拒绝支持的抗诉请求往往具备充足的理由,因此申诉人完全有权利要求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会来阐明自己的观点。
然而,尽管如此,基本上申诉人还是难以改变检察院已经作出的抗诉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抗诉不支持后怎么进行申诉
抗诉不支持后应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抗诉,检察院不支持的,还可以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若当事人的申诉申诉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五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抗诉不支持,又该怎么伸冤?”,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