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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保全之后怎么撤

发布时间:  浏览: 428 次  来源:网络

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是实现债权的重要方式,而保全措施一般是由法院执行的,法院执行保全措施时,要通知被保全的当事人,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也可以撤销的,那么法院保全之后怎么撤?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法院保全之后怎么撤

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被保全人提供担保的,法院可解除保全措施;申请人撤销保全的,法院也应该撤销保全措施。在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二、撤销保全申请书范本

撤回诉讼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xxxxxxx有限公司,地址: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

被申请人:xxxxxx有限公司,地址:xxxxx,法定代表人:xxxxxx,电话:xxxxxxx

请求事项:

撤回对被申请人的银行账号的冻结和相关财产的查封。

事实与理由:

法院在立案受理我与被申请人xxxxxx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我们于x年x月x日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对被申请人的银行账号的冻结和相关财产的查封。现因被申请人的银行账号已经冻结和相关财产已经查封,无再次冻结和查封之必要,遂向法院撤回保全申请。

此致

xxx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上述知识就是小编对此问题进行的解答,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被保全人提供担保的,法院可解除保全措施;申请人撤销保全的,法院也应该撤销保全措施。欢迎到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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