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当的日常生活中,财产保险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一项重要保护自己财产的权利,我们在打官司的时候,为了防止自己的财产利益受到损害,是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那如果财产保全申请未执行我们又应该怎么办,我们可以采取哪些办法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详细请看下文。
一、财产保全申请未执行怎么办?
1、继续多与执行法官沟通,请求加快执行进度和力度。
2、向法院审委会及院长投诉,请求过问并干预,以期早日执行到位。
3、按照《民诉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的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提级执行。
二、民事诉讼财产保全的种类
1、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
适用条件采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1)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大损失。
(3)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得申请财产保全。
综上所述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财产保全的相关资料。通过了解以上资料我们可以知道如果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没有执行,是可以同法官沟通,要是还没有执行的话我们还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或者还想了解更多,可以咨询若悠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