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吵架拿菜刀是什么罪
当夫妇发生争执时,一方持有刀具是违反法令的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持有刀具的行径无疑是非法的,应立即向警方报案并接受进一步处置。
然而,如果这类事件尚未导致任何程度上的轻伤及以上损伤,那么这便仅仅是一起普通的治安案件,通常社会调节机构将会接手处理,具体的处理结果将依据实际造成的损害程度而定。
在出现轻微伤害的时候,该事件并不构成犯罪,仅需面临行政处罚,即由当地政府机关进行适度的惩罚。
但是,若是恶意威胁他人,即使尚未产生实质性的危害结果,也仍然无法逃避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这样的行为最高可被判处五天至十天的拘役,同时还需要缴纳五百元以内的罚款。
如果事件已经上升到伤害他人,便有可能触犯我国法律所定义的“故意伤害罪”。
在涉及伤情达到或超过轻伤级别的情况时,这些行为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预计刑期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司法实践中,针对家庭和婚姻之矛盾,应当小心处理、慎重对待,以调解劝说为主。
对于那些违法行为虽情节轻微,且未造成严重后果者,不应当以违法犯罪行为论处,但是必要的惩罚和教育,或是发布警示信函等方式,都是必不可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吵架聊天记录是否可以做离婚的证据
吵架聊天记录可以做离婚的证据,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了,网上聊天记录等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都可以作为证据。
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
(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
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
(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吵架拿菜刀是什么罪”,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