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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断了医保卡里的钱还能用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07 次  来源:网络

一、医保断了医保卡里的钱还能用吗

关于医保暂停服务后医保卡内资金是否可用的问题,我们在此进行详细解读。

具体来说,当您所参与的职工医疗保险因为某些原因而被迫终止后,只要您医保卡内仍存储有一定余额,则该笔余额仍然具有使用价值。

这是因为此类情况主要涉及由雇主及员工共同缴纳的医疗保障费用,其中包含雇主缴纳的部分以及员工自缴的部分,一旦这部分金额成功划入医保个人账户中,便能被直接用作支付相关诊疗费用。

然而,若因辞职或其他非安全因素而导致医保账户被迫暂停缴费,那么自下个月起,您便无法再享受到相应的医保权益。

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医保账户暂停缴费期间,您医保卡内剩余的资金仍可继续用于在指定的医保治疗地点接受诊治,并使用医保卡进行结算。

直至医保卡内余额完全耗尽为止,这也为您提供了最大化利用现有资源的机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医保断交3个月以上不能累计使用吗

职工医保断缴3个月,个人账户的钱不会清零,累计缴费年限也不会清零,只是连续缴费年限会重新开始计算。并且在医保停缴的次月将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重新缴纳医保后,需要3~6个月后才能重新享受医保报销待遇。《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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