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质量问题是否可以改
若在保修期限之内,所出现之质量缺陷乃属保修契约范围之内,则房地产开发商应义无反顾地履行其保修上之承诺,且应对因此产生之经济损失承担相应赔偿之责。
倘若购房者坚持认为房屋仍存在检验证明所显示的质量问题,那么他们有权选择请求进行专业鉴定以进一步证实。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5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觉得要彻底搞明白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可以申请鉴定。
如果鉴定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则可以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如果鉴定主体结构质量合格则可以按照房屋保修规定要求开发商进行保修。
二、房屋有质量问题是否可以赔偿
可以赔偿的。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购房人在办理商品房交接入住手续时,应要求出卖人出示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查验该工程是否经验收合格。
如果出卖人不能出示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说明该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引起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屋质量问题是否可以改”,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