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20天到看守所怎么办
具体情况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判断与处置。
若此次拘留属于行政性质,相关人员将被羁押于指定的行政拘留场所;
然而,若此次拘留属于刑事性质,那么相关涉嫌犯罪的人员将被移送至看守所进行关押。
在中国,看守所是关押持被捕或已被判定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专门机构。
同时,对于遭到有期徒刑处罚的罪犯,在他们正式被交付执行刑罚之前,且剩余刑期不满三个月的,看守所有权代为执行部分刑期。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当公安机关在遇到现行犯或者严重涉嫌犯罪者时,若是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均可实施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立即被发现;
(2)被害人或者在场目击者明确指出其正是犯罪嫌疑人;
(3)在其日常生活或者居住地查获到可作为罪证的物品;
(4)犯罪后欲自杀或试图逃离现场;
(5)可能存在毁灭证据或串供威胁;
(6)无法提供真实姓名和具体地址等详细资料;以及(7)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团伙作案重大疑点的嫌犯等。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第八十六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二、刑事拘留2个月是否正常
刑事拘留2个月不正常。对于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刑事拘留20天到看守所怎么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