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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用我的手机号贷款不还了怎么办

发布时间:  浏览: 30 次  来源:网络

一、别人用我的手机号贷款不还了怎么办

当您发现己之手机号码为他人使用进行贷款且欠有债务逾期未偿还的时候,您可以采取下列相应的应对措施:

立即联络贷款机构。

首先,您应毫不犹豫地与相关贷款机构取得联系,详细解释并声明自身并非这笔贷款的实际借款人,而是由于手机号码被非法盗用才导致了这一切的发生。

若贷款机构并未对您提出还款的请求,您需明确告知其该项贷款并非由您本人亲自申请获得,反之,当贷款机构确立请求您偿还贷款时,则可与该机构展开商议,并筹措相关证据,例如银行对账单或者其他形式的证明文件,以此来证实手机号码遭受到盗用的事实。

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

假如贷款机构未能妥善解决此问题,您便有权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递交诸如通话记录、短信此类的铁证,以充分证明您的手机号码确系被他人所盗取。

寻求司法救济。

倘若贷款机构以及公安机关均未能有效化解这一棘手局面的话,那么您就得认真权衡是否考虑采取司法行动了。

在此期间,您应当积极收集有关证据,比如借款合同以及借据等重要资料,之后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确保个人信誉免受侵害,并且追责于真正的借款人。

最后,在整个过程中,请您务必维护好个人隐私信息,防止类似现象再度发生。

特别提醒,在借贷和金融活动方面,应格外小心谨慎,绝不轻易将手机号码与任意业务挂钩。

若电话骚扰或者受到威胁,您也完全可以采取如录音、报警这类的有效措施来自我保护,并且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不妨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以期得到合法权益的保证。

《刑法》第193条规定,犯贷款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二、别人用我的身份证注册公司如何注销

公司注销的流程如下:

1、成立清算组公司除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的,均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2、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如果公司有税务问题(税务师事务所出具查帐报告(企业注销要),提供所有报表,凭证,帐本及银行对帐单)。

3、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4、通知已知债权人及登报公告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5、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别人用我的手机号贷款不还了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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