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民事 • 正文

涉嫌帮信罪初犯开庭怎么申请缓刑

发布时间:  浏览: 92 次  来源:网络

一、涉嫌帮信罪初犯开庭怎么申请缓刑

欲成功获得帮信罪缓刑需要先行满足我国法律明定的各项必要条件,方能据此提出申请供司法审判参考。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凡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倘若具备犯罪情节轻微、有悔罪诚意、且无再次犯罪之虞、宣告缓刑亦不会对其所居社区产生显著负面影响等情况时,方可考虑宣告缓刑;特别地,对于涉案中的有未成年人、孕期妇女及年满75岁的老年人,更倾向于给予缓刑。

此外,倘若帮信罪导致受害者经济受损,应当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在刑事诉讼流程中,受害者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倘若受害者已经离世或丧失行为能力,则由受害者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行此项权利。

若为国家财产或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作为刑事案件公诉方的人民检察院可视情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当如有必要,人民法院可采取保全措施,采取查封、扣押或冻结被告人的相关财产资源。

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人民检察院对此类保全措施有所需求,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此项规定。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条件成立之际,可以通过该方式解决纠纷;反之,或者无法达成默契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处理相关问题,也可选择独立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若只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经审理发现民事案件需要依赖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作为主要依据的,法院将实施民事案件暂缓审理程序,直至刑事案件审理完毕再全面恢复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涉嫌帮信罪怎么证明不知情

1、犯罪嫌疑人本人的认知能力和社会经验,比如这个人法律意识其实很强,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平时社会经历中也知道哪些违法哪些不违法,通过这些来推定其是否知道出租出借银行卡属于违法行为。

2、是否获利,如果出租出借银行卡,存在获利行为,那么基本上可以认定为其是知道这个出租出借是用来做非法交易的。

3、是否有证人、证据证明其行为是不知情的行为,如果有证据证人可以证明,那么可以排除其"明知"的这个嫌疑,否则则认定为已知,比如说自己因为隐私泄露被威胁,诈骗犯要求自己提供银行卡,自己迫不得已提供银行卡,那么这种情况,只要证明自己不是自愿出租银行卡的,那么可以做无罪辩护。或者说,别人隐瞒事实真相,谎称拿银行卡作为发工资的依据,结果用来帮助网络信息犯罪,那么这种情况也可以做无罪辩护。

4、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过类似出租出借银行卡的经历被处罚过,如果有,那么可以认定为已知,因为明知故犯。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涉嫌帮信罪初犯开庭怎么申请缓刑”,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