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入侵民宅没有造成伤害的怎么判
1.该侵权行为应被判定为非法侵入住宅罪。
根据刑法条文,非法进行人身搜查、住宅搜索或侵犯他人住宅的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
若是司法工作者滥用职权实施此类犯罪行为,则需加重其刑事责任。
其中,“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是指未经住宅主人授权或法定程序擅自闯入他人住房的行为。
2.对于涉及到对他人身体或住所的非法搜查,或是非法入侵他人住所的情况,法律规定施害方将承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惩罚。
同样地,在司法人员滥用职权的情况下,更需要严厉的处罚.对于非法侵入他人住所的行为,属于法定延伸罪名之一。
擅自闯入住宅,且未经住宅主人同意,或者在被提出拒绝后仍拒绝离开的行为人,原则上都构成此罪行。
对此类行为,依法应予以立案调查。
本罪属于典型的行为犯。
只要行为人未经住宅主人同意,强行闯入私人住宅,或在收到明确请求后仍拒绝离开,均视为犯法则定行为,应立案审查追责。
针对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法条定义是:
当行为人无正当理由或者违背居住者意愿而进入他人私家宅邸时,便构成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违法行为。
如此行为,会受到依法给予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的行政拘留,同时还需缴纳人民币五百元至上千元的罚款;若情节较轻,依法可给予五天至十天的行政拘留以及两百元至五百元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所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二、非法入侵民宅立案标准
非法入侵民宅一般会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立案,有以下构成要件会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立案:
1、侵害的客体为住宅安宁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侵入或不退出行为,违反了权利人的意思,或破坏他人住宅的安宁,而积极侵入或消极不退出,就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不按非法侵入住宅罪论处的情况有:
1、法律授权行为,对于法律授权的合法进入者,如公安、检察机关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需要进入公民住宅对有关人员的身体、物品进行搜查和抓捕人犯时,不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但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2、紧急避险行为,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的合法权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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