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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同案判了还会有事吗

发布时间:  浏览: 27 次  来源:网络

一、取保候审同案判了还会有事吗

对于同案已经作出审判结论并且处于取保候审阶段的情况而言,当事人仍需顾及相关事宜。

取保候审仅仅是一项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当事人在该期间仍将必须面临随后由人民法院所进行的判决。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设定,人民检察院对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甚至独立适用附加刑以及负担严重疾病、丧失自主生活能力、身怀有孕或正育婴期的妇女等群体,因其触犯法规,采取取保候审手段以防止社会公共安全受到危害,同时对涉及到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取保候审申请也会予以适当考虑与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同案能见面吗

1、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的被取保人是不能与特定人员会见或者通信的,而同案人员也是属于特定的人员之一。

2、在司法实践中有很多刑事犯罪是属于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指由两个以上的犯罪分子共同实施犯罪的行为,犯罪嫌疑人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同案判了还会有事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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