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拐卖妇女儿童罪刑法中如何规定的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中的第二百四十条规定,任何人如若进行了拐卖妇女和儿童的行为,将依法受到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制裁,同时还可能面临罚款。
然而,在特定情况之下,刑罚将会进一步加重,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同时惩罚现金或没收全部财产。倘若行为恶劣程度极为严重,那么这位罪犯可能会被判处死刑,且其财产也将被无情地没收。
其中,符合法定条件的犯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作为拐卖妇女、儿童团体的首要分子。
2.涉及三名以上的妇女、儿童被拐卖的情况。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法律明确禁止的一种犯罪行为,主要针对的是那些以出卖为目的,采取欺骗、绑架、接收、贩卖、接待、转移等手段来控制妇女、儿童的卑鄙行径。这一罪名是选择性罪名,可以分为拐卖妇女罪与拐卖儿童罪两个概念性的单独罪责。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二、拐卖妇女儿童罪如何处罚
一、拐卖妇女、儿童罪量刑标准:
1、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3)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4)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5)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6)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7)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二、拐卖妇女、儿童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拐卖妇女儿童罪刑法中如何规定的”,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