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私人高利贷还不起怎么办
1.对于被界定为高利贷性质的债权部分,借款人有权利选择不予清偿,因之引发的催款要求在法律层面上亦不能得到支持与认可;
然而,作为借贷关系的核心要素——借款本金及合理范围内的利息仍然需要偿还。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明确规定,由于高利贷所引发的司法诉求,诉讼时效设定为三年,自还款期限过期之日起开始计算。若未明确标示具体的还款日期,则适用于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的原则进行催促。
3.针对因参与赌博、犯罪活动等原因导致的高利贷,其本质为恶意债务,借款人有权予以拒付。倘若债务的形成系出于家庭日常所需,那么债务双方即夫妻需共同负担还款义务,即便两人已进入离婚状态,债权人仍可向其中任意一方进行追索。约定不承担债务的一方在偿清债务之后,亦可向对方进行追偿。
4.尽管在刑法体系中并无直接涉及发放高利贷行为的专门罪名,但在这个过程中所产生的刑事纠纷,例如存在故意伤害等情况时,出借人需按照相关罪行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借私人高利贷还不起如何办
借私人高利贷还不起可以起诉。
高利贷超出部分的利息可以不还。如果年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就是属于高利贷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的,贷款人对于超过的利息是可以不支付的,而出借人向法院主张利息的,法院是不会支持的。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借私人高利贷还不起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