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需要家属到场接人吗
在某种情况下,如果被拘留人员希望获得取保候审的许可,那么他必须得到家属在场的支持和协助。
根据司法实践的规定,当申请人得到了取保候审的批准之后,负责处理此事务的公安机关将迅速地制定出取保候审的决定书,并尽快去实施将被拘留者释放的行动。基于“保证”的性质,公安部门在释放被拘留人员之前,有义务联系其家属或保证人进行通知。通常情况下,家属将会接受到来自看守所、刑警队或案件承办派出所的通知,通知他们前来领回他们的亲人。无论选择何种方式,无论是以提供保证金作为担保,抑或是指派保证人,取保候审的保证金都应当交由负责此项工作的警察机构把握,或者按照相关要求送往指定的银行进行存款。
然而,对于批准取保候审之后何时通知家属前往接人,这一点并未在法律中作出明确的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仅仅是《刑法》规定的一种强制性手段。因此,如对相关细节存在疑问,请及时寻求相关专业人士的帮助和建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被取保候审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二、取保需要家属到场
取保候审家属不要去,当事人可以自行申请取保候审。申请通过的,执行机关放人时,会通知家属。
需要办理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首先提出书面的取保候审申请。
然后由相应的机关进行受理,侦查阶段受理机关为公安机关,检察院自侦案件侦查阶段受理机关为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受理机关为检察院;审判阶段受理机关为人民法院。
有权决定的机关受理取保候审的书面申请后3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无论是公安机关、检察院还是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皆由公安机关进行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需要家属到场接人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