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查起诉阶段请律师了
在审查起诉的关键阶段,作为一位律师的首要任务在于与你的当事人进行会面,向他们提供全面的法律协助,深入挖掘案情的来龙去脉,并对相关的犯罪证据进行严谨的核实。作为一名具有高度责任感的律师,你需要具备深厚的法学知识,掌握我国现有的各项法律法规,同时,对于委托人的具体情况,你也要有透彻的理解。在此基础上,你应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运用合理合法的手段为你的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以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以下是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
1.对相关案件材料进行仔细查阅、摘录及复制;
2.建立与检察院的沟通渠道,保持密切联系;
3.负责组织安排与你的当事人之间的会面和通讯联络;
4.根据实际情况为你的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的机会;
5.代表你的当事人提起申诉以及控告;
6.对案件进行详细的调查和搜集资料;
7.向司法部门提出辩护或者代理意见,维护你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委托辩护的时间】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委托辩护的形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的告知义务】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第四十九条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申诉与控告权】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人民检察院对申诉或者控告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二、审查起诉阶段律师需要会见当事人吗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需要会见当事人。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需要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特殊情形是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査机关许可。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审查起诉阶段请律师了”,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