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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手续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  浏览: 85 次  来源:网络

一、取保候审手续办理流程

关于如何进行取保候审程序的详细步骤如下所述:

首先,当事人,包括其亲属以及由他们聘请的专业律师,必须向负责案件处理的执法机构递交正式申请请求;

其次,负责案件处理的执法机构在收到上述申请之后,会着手填写《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同时需获得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相关负责人的批准;

第三步,申请人须根据要求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等待执法机构对其中内容进行细致审查;

然后,执法机构将依据审查结果填写《取保候审决定书》;接下来,执法机构应当向被取保候审人员宣读相应规定,交代具体事项,同时,必须明确告知法律责任;

再者,对被取保候审人员进行必要的交付程序以便执行后续的各项措施;当然,最后一步就是要解除取保候审。取保候审,这是我们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一种强制性措施,主要应用于刑事诉讼过程中,确保诸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于未被逮捕或者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采取的有效防控手段,其目的在于预防他们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手机会被监控吗

取保候审不会监控手机。被取保候审人应当遵守的规定有: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监控手机不在被取保候审人应当遵守的规定内。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手续办理流程”,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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