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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就一辈子污点吗

发布时间:  浏览: 78 次  来源:网络

一、刑事拘留就一辈子污点吗

若您遭受到刑事拘留,这未必意味着您将在人生旅程中留存下污点;换言之,您的行为未必会导致被法院判定有罪并加以严厉的量刑惩罚。

只要您在法律程序上未曾被判有罪,那么您的名誉便无需承受任何污损,也不会对您在生活、职业领域中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一般而言,无论是作为犯罪嫌疑人还是罪犯,其行为及其所产生的结果都应独自承担责任,这意味着他们的行为与结局将不会对其后代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就一定要判刑吗

刑事拘留不一定会判刑,判刑的前提是被追究刑事责任,不符合法定的免于刑事处罚的事由。具体如下:

1、公安机关拘留人后,应当在24小时内讯问被拘留的人,发现不应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

2、检察院不批捕的,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

3、刑事拘留后经侦查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足,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刑事拘留、服刑,只能因刑事犯罪引起。刑拘是一种刑事侦查强制措施,侦查过程中或者侦查结束后,如果侦查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则可以决定撤销案件;移送公诉机关审查起诉后,公诉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起诉到人民法院的,经过审判,法庭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宣告无罪或者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刑事拘留就一辈子污点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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