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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医疗事故造成精精神损失费大约有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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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医疗事故造成精精神损失费大约有多少钱

关于医院所应承担之精神损害补偿方面,赔偿金额通常在数千至数万元人民币间浮动。

精神损害补偿的具体标准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一)若侵权行为导致受害者死亡,则需支付死亡赔偿金;

(二)若是致伤情况,则需支付残疾赔偿金;

(三)在侵害人身权益而未波及死亡与残疾后果的情况下,医院需支付精神抚慰金。

在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法律明确规定了相应的赔偿精神损害请求权。

针对严重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将被划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以及1万元人民币不等。

而对于一般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则会分为四个级别,分别是8000元、6000元、4000元以及2000元人民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因医疗事故而申请法律援助需交哪些材料

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

2、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3、与本案有关并且有事实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的证据材料;

(1)已经立案的案件,应提交受理案件通知书并附起诉书或答辩状等;

(2)患者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最后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3)患者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提出赔偿下列费用应提供相关证明:

①医疗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门诊的病历和有关医疗费用的凭证、补充营养以及需要继续治疗的医院证明;

②误工费:患者因医疗事故减少收入的证明;

③陪护费:在住院期间确需人护理的医院证明;等等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因医疗事故造成精精神损失费大约有多少钱”,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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