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民事 • 正文

我国的刑罚有多少种犯罪

发布时间:  浏览: 99 次  来源:网络

一、我国的刑罚有多少种犯罪

刑罚门类繁多,主要架构包括以下几种:

首先,主刑方面陈列有五大种类:

即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与管制。

其中:

1.死刑:

即给予被告人剥夺生命之惩罚,具体形式可分为死刑立即执行以及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两种;

2.无期徒刑:

意为对犯罪人进行政治权利的无限剥夺,犯人在此情况下若未达到判决中规定的减刑标准则需终身服刑于牢狱之中;

3.有期徒刑:

犯罪分子在完成刑期并满足相关要求后方可离开监狱管理;

4.拘役:

此项刑罚是以短期性质纵行于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剥夺及强制劳动改造过程之中;

5.管制:

这是一种限于监禁之外通过对罪犯进行活动范围的限制使其接受监管改造的刑罚方式,施行于社区矫正的运行模式中。

其次,附加刑方面则包括了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类别的处置机制:

1.罚金:

即是由司法机关判定犯罪分子应当向国家交纳一定金额的货币作为惩罚;

2.剥夺政治权利:

此判决示明犯罪分子在特定期间内将无法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政治权利,属于一种具有刑罚性质的刑事法规;

3.没收财产:

这一处分涉及到剥夺罪犯个人所有财产中的一部分或全部性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

【主刑和附加刑】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二、我国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对不对

我国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对。

一、主刑是对犯罪分子进行惩罚的主要刑罚方法,其特点是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对一种犯罪只能判处一个主刑。

1、管制。

2、拘役。

3、有期徒刑。

4、无期徒刑。

5、死刑。

二、附加刑是补充主刑惩罚罪犯的刑罚方法,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有三种:

1、罚金。

2、剥夺政治权利。

3、没收财产。

《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我国的刑罚有多少种犯罪”,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