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多久后移交检察院
在普通的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通常需要经过约两个至三个月的时间才能将案件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
然而,从刑事拘留到提交给检察机关的整个过程中,至少有两个重要环节不可或缺,首先便是向检察机关提出逮捕申请,其次即使批准逮捕后仍需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多久才会通知家属
一般情况下,在进行刑事拘留之后的24小时之内,应当通知被刑事拘留人的家属。但是对于特殊的案件,比如立即通知家属的话,可能会妨碍侦查工作。这时候只能等待妨碍侦查情形消失之后,才能够立即通知被刑事拘留人的家属。因此,刑事拘留24小时之内就会通知家属,特殊情况除外。具体来说,这主要根据了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5条的规定。根据第85条的规定,正式刑事拘留之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将被刑事拘留的人,送往看守所羁押,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而且应当在刑事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刑事拘留的人的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刑事拘留多久后移交检察院”,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