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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请律师还要不要收监

发布时间:  浏览: 72 次  来源:网络

一、取保候审请律师还要不要收监

取保候审之后将其重新羁押收监存在两大可能性。

首先,当事人最终可能会经过法庭审判,并被判定须实际服役某种刑罚;

其次,在取保候审期间若未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的话也是有可能导致被收监的。

因此,已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必须要坚守以下几项规定:

(一)依法获得执行机关许可前尚不能随意走出所居住的地区范围;

(二)倘若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出现变动,需于变更后的24小时内及时向执行机关进行报备;

(三)如接到传令后应立即赴案处理;

(四)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证人作证过程;

(五)不得销毁、篡改证据或进行串供行为。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二、取保候审请律师,都需要提供什么证件

聘请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一般需要提供申请书、保证金或者保证人、委托律师的授权委托时等。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请律师还要不要收监”,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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