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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算是非法占有

发布时间:  浏览: 69 次  来源:网络

一、怎样才算是非法占有

非法占有往往特指未经法定授权,从业人员通过不法手段获取并控制第三方财产。

更详细地说,非法占有具有如下几个核心要素:

其一,行为本身非法性:

这意味着获取与持有财产的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否定或缺乏合理、合法的支持;二,对财产的实质控制:

非法占有的实质在于对财物的实际掌控,具体体现在当事人对财产进行直接控制及管理之中。

其三,侵犯财产所有权:

非法占有行为对财产所有者的权益构成侵害,全方位破坏了财产的所有权。

此外,非法占有动作还需要具备目的的清晰性:

参与者必须清楚意识到自己要通过非法占有获得财物,这是犯罪故意的一个必要条件。

按照刑法学理,当非法占有财物的数量达到一定限度时,行为人可能会面临法律规定的刑事处罚。

从民法角度理解,非法占有乃是指未凭借法律上的允许,对他人财物实施控制和管理的情形。

而在刑法中,非法占有则进一步涵盖了实质非法控制财产的情境以及行为人意图借助危害行为实现对财产实质非法控制的目的。

综上所述,非法占有主要是指在无法律依据的前提下,通过不法手段攫取并控制他人财物的行动,这类行径侵犯了财产所有权,并有可能受到法律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怎样才算是肇事逃逸

肇事逃逸有八种情形: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怎样才算是非法占有”,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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