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民事 • 正文

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发布时间:  浏览: 106 次  来源:网络

一、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主合同的效力存在失效的可能性。

一旦主合同被判定为无效,根据其建立起来的担保合同也将被宣布无效。

具有主体资格问题的情况。

对于那些由无民事行为能力者及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作出的担保,以及任何法律明文禁止的机构或单位提供的担保,都可能导致担保合同的失效。

在形式上违反法律规定。

担保合同的形式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擅自创设新的担保形式。

担保标的物不符合法律规定。

有部分财产是被明确禁止作为担保合同的标的物的,比如土地所有权、宅基地等等。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恶意串通的行为。

当主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通过恶意串通的方式,欺骗保证人提供担保时,该保证合同将会被判定为无效。

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况。

如果债务人采用欺诈或胁迫的手段,使得债权人被迫提供担保,那么该担保合同同样会被判定为无效。

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

例如,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登记的对外担保合同,或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债务提供的担保等,都可能面临失效的风险。

保证人超越权限的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没有得到授权的情况下签订的担保合同,如果相对人已经知晓或应该知晓这一越权行为,那么该合同将被判定为无效。

以上所述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主体资格、合同形式和内容等各个层面的法律规定,都是为了确保担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二、担保合同无效的原因

1.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2.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保证人可要求撤销或请求确认保证合同无效,不承担民事责任。

4.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保证人可要求撤销或请求确认保证合同无效,不承担民事责任。

5.主合同有效而保证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保证人和债务人对主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保证人有过错的,保证在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