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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亵儿童罪轻的检察阶段可以取保吗

发布时间:  浏览: 97 次  来源:网络

一、猥亵儿童罪轻的检察阶段可以取保吗

针对一般的猥亵儿童罪犯罪嫌疑人,在其符合相应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前提下,相关部门可以依法对其实施取保候审措施。

而这些取保候审的具体适用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指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

其次则是针对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其不会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的犯罪嫌疑人;

再次就是对于那些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妇女,同样也可以考虑实施取保候审;

最后就是当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是案件仍然没有得到妥善处理时,为了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也可以考虑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猥亵儿童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猥亵儿童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儿童,即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男孩和女孩。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猥亵儿童罪轻的检察阶段可以取保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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