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减半吗
1.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但尚未达到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者,应在法定基准刑上适当减轻,减幅为30%-60%。
2.而对于已满十六周岁但仍未达到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者,应在法定基准刑上适度减轻,减幅为10%-50%。
同时,未成年罪犯依据其所犯罪行,可能会面临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律制裁。
若其能够展现出良好的悔罪态度,且存在诸如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防卫过当或者避险过当、犯罪预备、中止或者未遂、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等情形,亦或是其他犯罪情节轻微无需判处刑罚的特殊情况,则应当依法免除刑事处罚。
对于年满十八周岁前后实施了相同类型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可以根据其犯罪事实的具体情况,确定未成年犯罪情节的适用及其调节比例,并对全部犯罪事实的基准刑进行相应调整。
然而,由于未成年犯罪情节所导致的刑罚量减轻不得超过未成年犯罪事实所应判处的刑罚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二、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的刑种是什么
1、死刑。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未成年罪犯不适用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与死刑缓期执行。
2、无期徒刑。无期徒刑没有幅度,无法从轻处罚,只能适用减轻处罚。
3、剥夺政治权利。具备政治权利能力的年龄条件是已满十八周岁,因此,未成年人还未享有的政治权利就无所谓剥夺问题。
《刑法》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减半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