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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日期是从被拘留当天算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00 次  来源:网络

一、拘留日期是从被拘留当天算吗

1.根据相关规定,拘留时间以被执行之当日计算。

换言之,即使在深夜12点之后,也应计为第二日的开始。

2.拘留作为一个法律术语,通常指代将人或物进行扣押和拘禁的行为。

根据性质不同,可分为以下三类:

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及民事拘留。

其中,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手段;

行政拘留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范畴;

而民事拘留作为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方式,同样是民事诉讼程序中一种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决定拘留的机关在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者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有碍侦查的情况包括:

其他共同犯罪嫌疑人闻讯后有可能逃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

可能互相串通,订立攻守同盟的;

其他犯罪有待查证及还未采取相应措施的,等等。

但在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所在的单位。

对没有在4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无法通知的情况包括:

被拘留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

被拘留人无家属或工作单位的;

等等。

二、拘留日期是否是拘役时间

刑事拘留日期算拘役时间,因为刑事拘留是属于刑事羁押的措施之一。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拘留日期是从被拘留当天算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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