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假冒伪劣产品罪没有确定销售者怎么办
若行为主体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行无知,那么即便其已经实施了这一类的违法行为,若是由于无知而无法得知此等罪行的存在,也并不意味着其无罪。
实际上,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成立需要满足两个必要条件,即知道所销之物确系伪劣产品以及可能具有的伪劣性。
因此,不能仅仅因为行为人对相关罪名的无知便认定其无罪。
对于生产商和销售商而言,他们在产品制造过程中掺入杂质、假货,以次充好或以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且销售金额达到五万元以上但不足二十万元时,将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同时还需承担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两倍以下的罚金。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假冒伪劣产品侵犯了消费者的什么权利
假冒伪劣产品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安全保障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假冒伪劣产品罪没有确定销售者怎么办”,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