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找不到欠款人可以把传票发给对方配偶吗
关于诉讼文书的送达问题,应当直接交付于收件人。
若收件人为自然人且本人未在场,则可通知其成年近亲属代为接收传票;
如果以上途径均无法顺利实施,仍然可行的做法是通过发布报纸公告的方式进行送达。
经过公告期之后,即视为已经送达。
在此情况下,法院有权利在被告未能亲自出席的情况下进行开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二、找不到欠款人可以报警吗
找不到欠款人可以报警。欠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一般警方会进行调解。但是欠款人更应该向法院起诉,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找不到欠款人可以把传票发给对方配偶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