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民事 • 正文

聚众寻衅滋事以互殴处理是不是违规

发布时间:  浏览: 76 次  来源:网络

一、聚众寻衅滋事以互殴处理是不是违规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规的规定,相互间进行暴力冲突并非是寻衅滋事罪的常见行为特征,因此当事人不太可能因这一行为被认定为涉嫌寻衅滋事罪。

然而,如果当事人在群体内或公众场合参与斗殴或伤人事件,则可能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293条定罪量刑。

该条款规定了以下四种类型的寻衅滋事罪行及其对应的处罚标准,即:

(1)无端对他人袭击并导致严重后果的;

(2)在街头巷尾乃至公共交通工具上对他人进行追赶、阻挡、侮辱性的谩骂和威胁;

(3)以暴力方式强行获取或损坏他人财产,且情节相当严重者;

以及(4)在人数众多的公共场所,做出引起混乱的行为。

这些行为如果反复发生并严重扰乱社会治安,其责任人将面临最高可达十年有期徒刑及罚款的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聚众寻衅滋事怎么定罪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司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聚众寻衅滋事以互殴处理是不是违规”,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