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有案底么
虽然在法律程序中,申请取保候审本身并未涉及任何实质性的犯罪记录,但在实际司法实践过程中,一旦判决成立,则必定会留下相应的犯罪记录(或称为“案底”)。
另外,即便在未得到最终判决之前,当事人因涉嫌犯罪而被拘留的情况下,同样也需要开具拘留证明及释放证明,这些材料将毫无疑问地被载入个人的犯罪纪录之中。
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尽管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但在此阶段,我们尚无法确定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是否真正实施了犯罪行为,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暂时无法对他们进行定罪处罚,自然也就不可能产生所谓的“案底”。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有效期多久
取保候审是多长时间要结合具体的情况分析:
第一种情况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相关规定,而案件尚未审结,此时取保候审的时间就是法律规定的最长时间。根据现行刑诉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该规定的意思是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都可以取保候审,而且每一阶段取保候审的时间不超过12个月。在同一阶段的取保候审时间是可以累加计算,但如果跨越了诉讼阶段则需要重新计算。
第二种情况是,在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违反规定,解除取保候审或者被逮捕的,此时取保候审的时间就是从决定取保候审之日起至有关机关解除取保候审或逮捕之日。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有案底么”,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