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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和借条有啥区别

发布时间:  浏览: 97 次  来源:网络

一、欠条和借条有啥区别

1.其内涵有着显著差异。

在法律意义上,借据所体现的是借贷关系的存在,欠条则佐证欠款这一客观事实;

2.其产生缘由大相径庭。

借款行为缘起于特定的现金交易事项;

欠条的出现源于诸多因素,凡涉及以货币作为标的物的债权债务关系皆能催生欠条的诞生;

3.诉讼时效应有天壤之别。

对于缺乏具体还清时期的借据,出借方有权随时敦促借款人偿还贷款,诉讼时效自出借方向借款人提出申请之时起算,借据的有效期最长可至20年之久。

相比之下,无偿期欠条乃是对双方之前经济业务往来的总结与核算,权利人应在欠条出具后的三年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债权人在举证义务及诉讼风险方面的承担状况各不相同;

5.其内在含义及所对应的法律关系统筹也有所差别,借据通常代表着法律层面的借款契约关系,具有借款合同的凭证性作用;

反观欠条,其主要反映了当事人间的一次核算过程,展现出一种较为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欠条和借条的法律诉讼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借条和欠条如果约定了还款日期则两者的诉讼时效没有区别,都是从其单据注明的还款日期开始计算3年。如果单据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那么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是有区别的。

1、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

2、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欠条和借条有啥区别”,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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