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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保全案件审理流程

发布时间:  浏览: 375 次  来源:网络

关于案件,我们脑海里最容易浮现出来的词语,便是“诉讼”。事实上,关于诉讼,很多人只是听听而已,并没有去深入地了解,甚至于“诉讼保全”都不曾听说。那么,什么是诉讼保全呢?诉讼保全案件审理的流程是如何的呢?今天,若悠网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信息,希望多少能够帮到您。

诉讼保全案件审理流程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1、申请人起诉状的副本、立案通知书副本或传票副本

2、财产保全申请书

3、申请人的身份资料,法人证明资料

4、保全标的物的明细清单

5、案件的证据材料和其他法律依据材料

6、若案件判决书已经生效,无须提交上述5项资料,只提供判决书原件即可

7、委托担保申请书

二、项目担保审批表,审查并出具处理意见书

三、本公司同意担保并且双方签订《财产保全委托保证合同》。

四、附加合同

1、不可撤销反担保合同2、信用反担保合同3、抵押合同4、质押合同

五、公司向法院提交《诉讼保全担保书》。法院裁定后采取保全措施。六、担保后跟踪工作。七、代偿和追偿。

什么叫做保全诉讼

财产保全,也叫诉讼保全。它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原告)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当事人(原告)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法院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从上述资料中,我们可以得知《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时,为了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得以执行,或为了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诉讼保全。因此,关于诉讼保全是有十分严格的法律规定的,因此在决定是否申请诉讼保全前,要三思而后行。当然,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若悠网也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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