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伤情鉴定一般在受伤后多久才能做
关于损伤程度鉴定方面,有着严格的时限规定,以下是详细说明:
首先,对于轻度或中度伤害的鉴定,通常情况下在患者出院之后便可进行;其次,若是涉及到关节部位等功能性问题的评估,则需等待患者出院后三至六个月方能实施检测;另外,针对存在钢钉植入且对关节功能造成影响的骨折状况,也需在将钢钉取出并治疗完成后,经过三至六个月方可进行鉴定。
当受伤者提出鉴定申请后,经接收单位7日之内完成鉴定报告制作,若遇到复杂案例或者需补充材料,则可从补充材料完成之日起另行计算;最后,鉴定报告应交由委托方,例如交警大队领取。
至于残疾级别鉴定,往往建议在患者疾病治疗结束并出院之后的三至六个月内实施。
需要进一步注意的是,对于不紧急的案件,未能达到刑事处罚标准的故意伤害案以及未达到重大交通事故的受伤者,其评定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甚至有时会需要一个月之久方能出具鉴定报告。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二、伤情鉴定一般在哪里做
伤残鉴定一般由司法部门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工伤的伤残鉴定一般去当地社保部门的工伤鉴定中心,而其他情况的可以去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五条本法所称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
(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伤情鉴定一般在受伤后多久才能做”,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