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看守所还能保释吗
当然可以实现!在看守所内等待审判结果的犯罪嫌疑人们,只要他们尚未完成正式的判决流程,那么便具备了如下几个关键前提,申请取保候审便成为了可能。
在这个过程中,决定是否允许进行取保候审的机构乃是人民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
其次,申请取保候审还需要满足以下几项具体条件:
一是患有严重疾病,导致其生活无法自理;二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妇女;三是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后不会对社会构成潜在危害;四是可能会被判处管束或羁押,不过仅单独采用附加刑且刑期极短的被告人;五是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等长期刑期,但若实施取保候审则不会对社会造成潜在风险。
此外,若拘留期限已满却仍未完成案件审理程序者也可尝试申请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进看守所还要审吗
到了看守所还会审问。如果是涉嫌犯罪,在公安侦查阶段,公安机关还会审问,地点是在所羁押的看守所内。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四条
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拘留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
第一百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进看守所还能保释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